扬子晚报网11月8日讯(通讯员江景轩记者梅建明)近日,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巡特警支队研创园警务站接到群众求助,称其在校园内散步时发现一只甲虫,疑似野生保护动物,请求救助。
“它颜色很特别,所以一眼就看到了,但是它爬得很慢,担心在路上不小心被压到,或者是身体有什么问题,我们也不知道怎么解决,只好报警求助了。”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往现场,报警人朱同学告诉民警,自己散步时,看到路上有一只颜色很特别的甲虫,用手机拍下查询后发现,疑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“拉步甲”,担心小家伙身体状况,便拨打了110报警。
经专业人员鉴定,确定该甲虫为拉步甲,中国特有品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目前身体状况良好。后在专业指导下,民警将拉步甲放归老山森林公园。
警方提示:市民遇到野生动物、保护动物时,切不可擅自接触,应第一时间报警,等待专业人员处理,以免带来风险,也不要擅自饲养、食用、贩卖、猎杀野生动物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