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修改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的征求意见稿。该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规定的111条内容中的5条进行调整,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:
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将从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。同时,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也将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。此外,为与国家弹性延迟退休政策相衔接,规定年龄在63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如希望继续驾驶大中型客货车,需参加体检和记忆力、判断力、反应力等能力测试,符合条件者可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。
轮式专用机械车、无轨电车、有轨电车驾驶证的注销年龄上限也从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。校车驾驶资格的申请年龄表述调整为“年龄符合国家校车驾驶资格条件”,而注销年龄则改为“年龄超过国家校车驾驶资格条件”。这些调整旨在与上位法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保持一致。
另外,普通三轮摩托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申请年龄已放宽至70周岁,此次修订将其上升为部门规章规定,推进改革法治化。
根据公开征集的意见建议,公安部将进一步完善修改内容,形成报批稿,并按规定启动报批程序。修订后的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