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11月25日发布了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公开征求公众意见。根据该草案,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将享有15天婚假,如果参加婚前医学检查,还可以额外增加3天婚假。此外,草案还规定,在婚假、陪产假、育儿假以及增加的产假期间,员工视为出勤,工资照发,福利待遇保持不变。
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11月25日发布了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公开征求公众意见。根据该草案,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将享有15天婚假,如果参加婚前医学检查,还可以额外增加3天婚假。此外,草案还规定,在婚假、陪产假、育儿假以及增加的产假期间,员工视为出勤,工资照发,福利待遇保持不变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隆晔工作记录表9527,本文标题:《山东拟增加婚假天数 最长可达18天》